长兴“123”工作法保障农贸市场经营秩序

28.12.2017  11:35

  在全力保障基层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过程中,长兴县局结合辖区实际,创新形成“123”工作法,多措并举全力营造安全舒适的市场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全县农贸市场合理有序发展。
   一是坚持“一个宗旨”。 紧紧围绕“诚信经营、安全第一”宗旨,督促和引导市场举办方建立健全农贸市场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意识。一方面,定期召开市场会议,邀请部分经营户代表参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和安全保障的精神,全面落实禽流感防控有关要求;另一方面,督促市场举办者建立健全索票索证和一户一档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经营户档案信息,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全部经营户尽到索票索证义务。
   二是守住“两个节点”。 在全面履行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牢牢把握早晚市和节假日两个重要节点。一方面,针对早晚市人流高峰实情和经营特点,安排专人值守市场,重点检查活禽交易休市情况,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索证索票和产品质量监控等情况。另一方面,根据节假日消费特点,重点监控节日特色食品的销售情况,提前通知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做好清查盘点和进货把关等工作,确保在销售旺季保持稳定、健康的经营秩序。
   三是健全“三项机制”。 健全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对市场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指导,确保发生消费纠纷时能够第一时间为消费者提供调解服务,快速有效的解决矛盾,真正做到“小型纠纷不出商户,一般矛盾不出市场”;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方案和操作流程,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能迅速采取合理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完善积分管理机制,指导和督促市场举办者对照《考核明细表》,坚持每天对经营户进行巡查打分,形成“积分”予以排序公示,并依此按A、B、C、D逐级确定考核对象的信用等级,引导市场经营户自律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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