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工作以三“零”创新民族宗教人士服务方式

21.11.2017  04:18

针对新形势下民族宗教人士主体多样化、利益诉求多元化、社会矛盾复杂化的新特点,路桥区积极畅通联系民宗界人士通道,搭建服务民宗界人士平台,建立服务民宗界人士机制,不断推进民族宗教人士服务方式创新。

一是联系民宗界人士“零障碍”。路桥区充分发挥民宗干部和民宗联络员作用,积极探索“接访、下访、走访”活动形式,原生态听取民意,零障碍查看民情,高效率解决民难。充分利用“一报一网一中心”开设部长、局长、委员信箱,畅通部长(局长)热线、民情直通车、投诉咨询电话,公开民宗干部电话,无缝隙收集民意、不间断接访受访,对民宗界人士反映的问题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同时,坚持“部长(局长)接访日”制度,定期定点解决民宗界人士反映的问题。今年以来,区民宗局接访民宗界人士人数200余人次,为其解决问题21个,基本做到了将涉及民宗界人士的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二是服务民宗界人士“零距离”。路桥区以健全服务民宗界人士网络为基础,以解决民宗界人士切身利益为重点,以“和美”建设为载体,积极搭建服务民宗界人士平台,建立了以区民宗局为龙头、镇(街道)统战办为主体、村(居)便民服务室为依托的综合服务体系,实现了服务民宗界人士的“零距离”。如:在区民宗局实行“集中办理”的综合服务方式,受理所有关于民族宗教事务的审批事项。在镇(街道)统战办和综治办实行“一条龙”服务,受理办理行政许可初步审批、调解涉及统战对象的矛盾纠纷问题,最大限度地方便统战对象办事。在村(居)便民服务室,实行村(居)两班子成员、驻村干部、民宗联络员轮流坐班制,全程受理、办理、处理相关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巡查和民宗界人士矛盾纠纷调解等事宜,并主动上门服务,确保了民宗界人士办事“最多只跑一次”。

三是提供保障“零缺失”。不断建立完善服务民宗界人士工作机制,形成了民宗界人士工作源头抓、集体干的良好态势。结合认真对照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新旧版,对现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梳理,明确了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的依据和流程。换届后第一时间组织新老干部开会学习研讨,使各镇(街道)民族宗教工作平稳衔接、有序开展,形成集体领导、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积极推行预约服务、全程代理服务、阳光服务、微笑服务等服务方式,为服务统战对象“零距离”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