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率先探索绿色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07.08.2015  19:22

  近年来,台州市着力打造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等“绿色名片”,绿色化发展理念已经融入台州经济转型发展中。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设“两富两美”浙江,台州市在全国设区市层面率先探索建立“绿色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台州市绿色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由台州市发改委牵头制定,目前已完成初稿。该指标体系包括绿色经济、红色管控、绿色生活和制度等3大领域共28个具体指标,旨在综合评价台州市绿色化发展的现状、进程和目标。除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之外,“台州市绿色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也体现了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注重发展和保护并重,绿色化发展并非拒绝发展,而是要追求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在确保资源、生态、环保红线的前提下,强调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红线管控”和“绿色经济”权重各占40%;二是注重共性与个性并存,能源产出率等12个指标引用于《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共性指标,近岸海域一类和二类水质海水占比等3个指标是根据台州实际情况所设置的个性指标;三是注重评价和引导并举,在评价当前绿色化发展进程的同时,更加注重对今后发展的引导性,环境资源纠纷案件结案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等指标,引导利用法制手段和行政考核手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资环处、台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