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区着力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

05.03.2015  17:37

   邱隘镇东雅村村民搬进了高层楼房,云龙镇部分村民住进了云龙嘉园,姜山镇景庭水岸小区和城里小区并无二样……随着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的推进,鄞州区城乡加速融合发展。截至去年底,全区新村累计开工1700多万平方米,竣工交付超过1000万平方米,实际投资243亿元,已有6.1万户共16.2万名农民乔迁新居。

  加快推进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是鄞州区积极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的龙头工程和主抓手。2003年,尤其是2012年区委、区政府作出开展“美丽镇村幸福家园”创建活动以来,我区以镇带村、镇村联动,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全面提速。

  坚持把“城乡大同”作为主攻方向。该区突出规划引领,并按城市型、扩展型、保留型、撤并型、特色型等类别编制完善村庄布点规划,采取城中村改造、小型村合并、自然村缩减、空心村拆除等措施,加快推进农村住宅与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目前已缩减、合并自然村277个,缩减达20.8%。与此同时,参照城市商品房的建设标准,高规格统筹谋划农民新村,全方位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配套工程,全面建设新“村庄”、新社区,让农村居民享受“学有优教、病有良医、劳有多得、老有颐养、住有新房”的幸福生活。

  坚持把“由民作主”作为主要原则。在鄞州区,农民是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的主体力量,拥有对政策制订、村庄选址、质量监管、新房分配等事项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同时该区将“尊重民意、维护民利、依靠民资、强化民管”的“四民”原则贯穿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全过程,并考虑到农民之间同质性、认同感、凝聚力等“村落共同体”因素,在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过程中,实行以共同体为单元的联户拆建,真正做到农民对住房“自决、自拆、自建、自管”。

  坚持把“多式并举”作为推进模式。至今,该区对镇中村、近郊村、经济发达的中心村等实施整体拆迁、集中建造、统一安置,有61个村正在实施,其中7个村已拆除全部旧房、3个村实现新村主体结顶;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特色亮点鲜明、建筑品质较高的村,通过大力开展拆违拆破、建新配绿、外立面改造、公基配套完善等工程,努力提升村庄人居环境,27个村正在实施;对部分高山村,打破村界甚至镇界,实行“内聚外迁”,缩减山区居住点;选址于镇区或中心村,由镇里集中建造城市型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用以满足“宅基地换城镇住房”、住房困难大龄青年的婚房等需求,向农民保障房供应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坚持把“建管结合”作为主要举措。在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过程中,区、镇、村三级从各自实际出发,分别制订了相应的制度规范,主要涉及设计方案评审、工程招标、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十个方面。针对新村住宅小区建成后管理混乱、产权不明晰、维修资金没着落等现象,专门出台《关于新村物业社会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实行市场化、社会化的运作机制,推动乡村治理结构的变革。

  高标准补助则是鄞州区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得以纵深发展的一大基础。全区先后3次调整完善区财政对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的补助办法,范围不断扩大,力度逐渐加大。2012年至今,区财政已累计补助44054万元,惠及79个村。(鄞州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