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嵊泗:县妇联四措联动创建“平安家庭”

14.01.2016  00:59

2015年的“平安家庭”创建圆满落下了帷幕,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县妇联与时俱进,推陈出新,以我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施行20周年为契机,有针对性的开展创建工作。

(一)安全保障,有效开展妇女反家暴及家暴庇护工作。 在县民政局的避灾中心设立“嵊泗县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建立工作制度、庇护流程等相关制度,为受家暴妇女提供安稳的庇护场所。去年开始,与县公安局联合成立县家庭暴力处置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反家暴工作联所对接”机制,在菜园派出所成立“反家暴投诉中心”,试行反家暴告诫制度,今年在乡镇铺开,保障妇女群众安居乐业。

(二)法律保障,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015年,县妇联会同县司法局依法设立了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人民调解员队伍,落实专项经费,聘请专业人员。制定《嵊泗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我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健全由女法官、妇联维权干部、心理咨询师等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帮助妇女调节心理、化解婚姻家庭危机。同时发挥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作用,参与法院的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促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合理的解决。

(三)制度保障, 积极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 一是建立机制,强化基础。 与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嵊泗县政策文件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的通知》,建立县政策文件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推进从源头上保障妇女权益。 二是专题讲座,传播理念。 特邀市妇联张未主席来嵊,为全县领导干部作“社会性别意识与美好生活”的专题报告,动员全县领导干部成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者、贯彻者和实践者,推进在决策、管理和服务中增强性别平等意识。 三是加强宣传,践行理念。 向基层群众分发《男女平等 美好生活》等2000余册宣传册,推动男女平等国策条款进村规民约公约的修订之中。同时,订购《村规民约与男女平等读本》等相关指导性书籍50册,分发到各乡镇社区,组织各级妇女群众开展学习活动,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 四是推进落实, 体现宗旨。 我们通过提案、议案等形式让社会共同关注性别平等,主动与财政、劳动、文广、农林水利、老龄委等部门衔接,在制定渔民发放生活补贴、养老保障、股权改革、文化产业等相关政策或计划中平衡男女权益。

(四)服务保障, 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帮扶。 关爱弱势儿童, 利用“六一”儿童节的契机,走访慰问留守儿童,并将持续关爱渔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日常工作中,促成工商联下属企业与7名贫困学生结对;在黄龙乡开展了“大手拉小手•共谱成长梦”留守儿童与代理妈妈结对活动。 关爱重病母亲, 尝试与人寿保险公司开发妇女健康辅助保险项目,减轻妇女患病负担,扩大受惠人群,截至目前,已有2565名妇女投保,投保金额279200元。 扶助创业妇女, 继续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展“妇女创业创新贷款优惠”行动,累计发放贷款100万元,扶持20多名女性实现创业梦想;从省妇联下拨的基金和自己日常工作经费中提取3.4万元用于困难创业妇女及妇女创业带头人贷款贴息等,17名女性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