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四个保障”促进教育发展

06.06.2017  12:11


近年来,嵊泗县财政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夯实教育发展基础,有效促进各类教学办学质量的改善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一是保障生均公用经费。在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安排定额的基础上,根据全县学生生源逐年减少等实际情况,按2014年预算内公用经费额度核定中小学、中职学校的公用经费额度,补足因学生生源下降而减少的公用经费。2017年,实际预算内公用经费共安排732万元,小学生均标准达到1216元,初中生均标准达到1572元,高中生均标准达到1908元,中职生均标准达到2602元,均高于省定标准。

二是保障校舍维修和教育装备专项资金。每年安排校舍维修专项资金160万元,用于中小学日常校舍维修支出,确保校舍安全;每年安排160万元教育装备专项资金,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安排“美丽校园环境文化建设”、义务教育学校饮水质量提升工程等各类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三是保障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资金。每年安排130万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用于学前教育的园舍建设补助、设施设备补助、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教师培训经费等,同时将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补助统筹纳入专项资金管理。按普通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标准,在教育专项中安排特殊教育经费,确保特殊教育资源教师的正常运行。

四是保障教师培训经费。每年按照不少于上年度12月份全县教职工工资支出数的3%比例,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全县教师的业务培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