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基督教“两会”制订日常管理规章制度依法加强规范管理

06.02.2015  19:00

2015年2月5日,嵊州市基督教“两会”召开常委会会议。会议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嵊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章程》、《嵊州市基督教协会章程》,表决通过了《嵊州市基督教“两会”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嵊州市基督教“两会”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由嵊州市民宗局协助制订,主要对《议事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作出具体规定。《议事决策制度》明确了“两会”实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日常事务民主管理,采取会前酝酿沟通、会议研究决定、常委分工负责的日常运转制度;建立了市“两会”主席(会长)办公会议、“两会”常委会议、“两会”全体委员会议及“两会”代表大会制度;明确会议召开方案应提前与市民宗局沟通并邀请有关部门派员指导。

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按规定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准则,聘请具备资质的人员担任“两会”会计、出纳,在银行开立单位账户;经费收支按照必要和节俭的原则,实行大额收支集体讨论,主席和会长联审签字的制度;收支票据应符合国家和《章程》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市民宗局及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定期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收支情况;明确按《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在每年第一季度向市民宗局上报有关年度财务报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