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以创省森林城市带动美丽嵊州建设

16.12.2014  11:40

  12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率省森林城市考核验收组赴嵊州,对嵊州市“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省人大常委、农委副主任委员赵利民,省林业厅纪检组长陈亚敏参加考核验收。

  上午,程渭山一行实地察看了嵊州市诗画剡溪(山体覆绿)工程、普田电器公司绿化、城西湿地公园(白鹭香溪小区绿化)、鹿山森林公园、越剧艺校及通道绿化和江堤绿化。在下午的汇报会上,验收组成员观看了嵊州市创建省森林城市专题片,并听取了嵊州市创建省森林城市工作情况汇报。一致认为嵊州市各项指标均达到省森林城市创建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程渭山代表验收组对嵊州市创建省森林城市考核验收情况进行反馈。他认为,嵊州市在创建过程中领导重视,责任落实,保障有力;规划引领,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全民发动,内容丰富,氛围浓厚;深化改革,发展产业,兴林富民。他希望,嵊州市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森林嵊州”建设,提升全市绿化水平,做到城市建设与城市森林建设同步。一是要巩固好创森成果。绿化造林三分种七分管,要成立专业管护队伍,做好补植、浇水、修剪等工作;二是要进一步提升绿化水平。结合“五水共治”、“四边三化”等行动,加大绿化造林建设,同时要推进山林美化和彩化,科学配置树种,乔灌草相结合,常绿与落叶树种相结合,做到四季有花,常年有果;三是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继续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控,加强森林防火演练,做好松材线虫病病死木的清理和处理,加快林相改造;四是要深化推进林业改革。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五年建设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文件精神,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做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争取早日实现“森林嵊州、美丽嵊州”的目标,为建设两美浙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自开展“创森”活动以来,嵊州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以此带动美丽嵊州建设。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注重结合,统筹推进;三是营造氛围,全民参与;四是健全机制,巩固成效。全市上下现已形成共同“关注森林”、“关心林业事业、支持林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建设森林城市、倡导绿色生活、共享生态文明”的“森林嵊州”建设已初显成效。目前,全市共有森林面积146.24万亩,森林覆盖率64.6%。城市单位和居住区绿地率为28%,建成区有绿地面积1.9万亩,人均公共绿地12.1平方米,全市公路、河流、城区骨干道路宜林地段绿化率达97%。市内空气负氧离子平均浓度达到了756个/立方厘米,空气指数良好以上天气达到93%以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真正成为了一个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嵊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