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疏堵结合破解农民建房难

14.10.2016  19:46

  近年来,岱山县坚持问题导向,把破解农民建房难作为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的主要抓手,重点围绕规划落地、存量盘活、简政提效、违法管控等方面,力求精准发力,持续用力。2012-2015年全县共解决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1068户,面积145.84亩,不仅有效保障了农民的合法居住权,维护了农民切身利益,更促进了城乡科学发展、共享发展、统筹发展的理念落地,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夯实基础。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合理布局,强化规划引导管控,加大用地保障力度

  一是理清农村宅基地现状。通过全面调查排摸进一步完善“一户一档”建档内容,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秩序,摸清各村村民宅基地使用状况。对村内所有房屋进行排查拍照,做到“房屋与门牌号对应、房屋与户主对应、房屋与照片对应”,将所有的排查结果整理成册。通过填报“一户一档信息档案表”,明确村民住房座落、产权证号、建筑物现状及是否存在违法等信息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提供信息保障。

  二是强化规划编制和执行。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认真编制好、衔接好、落实好规划,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人口和村庄集聚。近年来,该县多个村启动了农民公寓项目,这些工程实行“五统一”,即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管理,统一施工,统一分配。此举在提高村民居住条件的同时,使村庄整体风格与景观环境、村镇环境和谐统一。

  三是强化用地指标科学调控。该县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保障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做到重点突出、精准投放。通过“三个一批”落实空间,预留指标解决一批、局部修改调整一批、土地整治挂钩一批。2015年共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27.8亩专项用于新农村建设项目,落实87.45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私人建房项目。对建房农户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优先保障无房户、危房户建房需求。

  二、推行民主管理,下放审批权限,拓宽农民建房解困路径

  一是健全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积极发挥村级组织在宅基地管理中的基础作用,通过制定土地管理村规民约,对农村宅基地安排、补偿费使用集体土地征收规则等进行公开民主决策,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在全县国土所、乡镇、村设立“阳光规划”专栏58个,公开各规划事项、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查电话、查询网址,引入社会主动监督,确保民主监督发挥作用。

  二是实行民主化管理,落实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管理主体地位。近年来,该县针对以往村级土地管理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在各村逐步探索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以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管理队伍。该县的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村—东沙镇司基村,根据村内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土地管理的村规民约,按照“易记、易懂、易行”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司基村土地民主管理之村规民约》、《司基村宅基地民主管理制度》、《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制度,使宅基地分配、耕地保护责任等有章可循。特别是各个村近年来开展的农民公寓项目,更是民主化管理的典型。项目按照“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表决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的步骤进行决策,实现“民议、民决、民管”。随着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因宅基地分配矛盾产生的信访纠纷大幅下降。

  三是简政放权,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2016年1月起,该县将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权限以委托方式下放至各乡镇,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县管转用”的模式,由乡镇政府负责做好农民建房供地审批的审核,并将委托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这一举措切实简化了农民建房用地的审批程序,大大提高了办理速度,整个审批流程效率提高了一倍。目前,我县的农民私人建房审批都能不出乡镇即可办结。

  三、多管齐下、创新举措,提升农民建房保障能力

  一是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为解决农民建房难问题,我县把“盘活存量,严控增量”作为重要保障政策,在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上下功夫。村民建房、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选址更加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一方面垦造耕地,提升耕地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另一方面盘活了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建房用地腾出空间,有效破解农村土地管理“保护”与“保障”两难困境。2012年以来,我县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7个,项目验收后复垦新增耕地137.98亩。岱西镇后岸村合力挖掘废转盐田潜力,新建农居点,安排村民建房18户,少占耕地2520平方米。

  二是扩大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正向影响。2013年,岱山县列入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省级试点县。该县结合实际将耕地保护补偿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中,通过引导,把耕地保护补偿的相关内容列入村规民约等村集体规章制度中,与宅基地申请相挂钩,充分调动和落实村集体自主保护责任,从“要我保护”变成“我要保护”,2013-2015年度,我县下发补偿资金累计324.4万元,6万余亩基本农田受到有效保护。耕地保护的补偿激励作用对村民建房不占或少占耕地行为的形成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是理旧堵新遏制农民违法建房。该县在大力推进“三改一拆”、“一户多宅”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建立健全“县级政府领导、乡镇政府主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相关部门指导监管”的共同责任机制。严格执行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审批程序、申请条件、审批结果“四公开”和建筑放样、基槽沿线、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四到场”,全程监管防违法。国土部门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充分发挥基层自治力量,严防严查宅基地使用中的违法行为。该县的农村土地管理由“被动管理”转为“主动管理”,不仅缓解了农民建房难题,而且减少了违法用地和涉土信访案件的发生。东沙镇司基村仅2015年一年,共拆除违章建筑42处,面积232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