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别墅绑架为啥潦草收场 12岁的小明值得大家学学

10.12.2014  14:10

    绑匪翻窗进入别墅的地方

    昨天上午,杭州西湖区法院经审理后,当庭以绑架罪和盗窃罪两罪并罚,判处贵州男子罗某有期徒刑4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

    罗某绑架的目标是严先生的儿子小明,12岁,还在上小学。

    半夜爬入别墅企图绑架男孩

    严先生家住杭州城西一处别墅区。今年8月27日凌晨,他和妻子睡意朦胧中,突然听到楼下传来儿子小明的喊声:“救命!小偷!

    他们赶到楼下一看,儿子还在,而那个“小偷”已经不见了。

    小区保安查看监控后发现,当时一个黑影翻过小区的围墙跑了。随后,严先生在楼下的桌子上发现一张手写纸条,看得让人直冒冷汗。

    “人在我这里,想要人平安的话,你们就按我说的做,但是你们不能报警,也不要惊动他人,准备30万来换人,钱准备好再给我电话。不要跟我玩花样,如有不信,后果自负,电话1555803XXXX。

    原来,这个闯入别墅的贼真正目的是绑架人质勒索赎金,而小明的说法更增加了这人是绑匪的可能性。

    小明说,事发前晚自己在23点左右才睡下,到凌晨两点左右,他醒来看见外面餐厅里有人影,对方没开灯,只用手电筒朝小明的房间照。小明假装闭眼睡觉,期间他偷偷瞄了几眼,对方是一个陌生男子。

    陌生男子让小明跟着他来到客厅,这时小明看到客厅窗户斜对面的空地上有巡逻的保安。陌生男子对小明说,窗外站的是坏人。

    他让小明回房间穿好衣服后,不让开客厅的灯,并且用右手搂住小明的身体,左手捂住小明嘴巴,准备将小明带走。这时,小明拼命挣扎,并将男子的手掰开,同时大声呼救。男子丢下小明后,跑下楼准备翻墙逃走。

    勒索纸条

    成了破案的线索和证据

    事发第二天,在杭打工的贵州男子罗某被警方抓获。

    罗某1978年出生,个头1米7左右,长相白净,初中文化,说话有些结巴。早在2000年8月,就曾因偷东西被判刑一年。在这次案发前,他原本在余杭闲林一处工地上打工,嫌弃活太累,就想溜进附近的别墅区偷东西。

    8月22日凌晨,他在一户人家偷到了6000元人民币和2000多元港币。这时,他听到一路之隔的另一幢别墅里,有个小孩子也就是小明在喊爸爸。他想了想,偷东西还不如绑架来钱快,就打算去绑架小明。

    罗某连续几次踩点,都没有作案的机会。8月27日这天,带着事先准备好的手套、帽子和口罩以及胶带等作案工具,他再次溜进别墅区,从晚上7点多一直等到零点左右才找到作案机会。

    罗某说,自己没想到小明会挣扎反抗,而且半夜里还有保安在附近巡逻。

    罗某说,留在小明家的勒索纸条是事先就写好的。至于为啥要30万赎金,罗某称,老家房子装修需要10多万,造房子的时候还欠了10万元的债,能弄到30万就最好。

    没想到的是,正是这张勒索纸条,在法庭成了指控罗某绑架最有力的证据之一。自作聪明的罗某用的还是一个双卡双待的手机,现场留下的纸条上有他的手机号码。他本想把那张卡扔掉,但忙中出错,民警抓到他时,那个号码的卡还在他手机里呢。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西法 西检 记者 陈洋根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