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被评为“全国十佳林场”

08.06.2015  14:04

  6月5日,中国林场协会三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在江苏省常熟市虞山林场召开。经大会推选,我省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荣获“全国十佳林场”称号。

  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建于1927年,是浙江省4个最早建场的国有林场之一,经营总面积3.95万亩,林木蓄积2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8.4%。近年来,林场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转型发展为契机,在推进生态建设、融入城市发展、保障生态安全、改善林区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推进改革,走在全省前列。2006年,林场在全省率先进行改革,定性为公益事业单位,实现由“解决职工基本保障”向“培育森林资源,提供生态产品,建设生态屏障”转变,职工得到妥善安置,退休人员全部进入社保,林场基础设施、森林培育和森林公园营运费用纳入市财政预算,在编职工工资待遇全部由财政承担。

  二是生态优先,建设生态屏障。2006年以来,累计完成林相改造15605亩、杉木大径材培育1458亩。加强森林消防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建立护林防火组织网络体系,在全省率先建立准专业化森林消防队。采用“飞防”、“打点滴”等多种方式防治病虫害。

  三是多元经营,面貌日新月异。建立香榧和山核桃示范实训基地。建设两家“林家铺子”,发展森林旅游等第三产业。新建林场办公楼和5个林区管理用房,为各林区安装电话,开通宽带。2014年职工人均年收入达到7.6万元,是改革前的3倍多。

  四是融入城市,建设城市后花园。2006年以来,政府累计投入2.4万元,建成森林公园入口综合区,18公里游步道和45公里行车道路,完善基础设施,成为丽水城市的后花园。

  五是成效显著,获得社会认可。森林公园免费开放,年游客人数达到80多万人次。近年来,林场先后被评为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多次在市级年度考核中为优秀,多次获省、市、区森林防火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中共中央〔2015〕6号文件下发后,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之声、光明日报、文汇报、人民网、浙江卫视、杭州日报等国内主要新闻媒体纷纷派出记者到白云山生态林场实地采访,报道国有林场改革成效,300多家媒体予以转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省林场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