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村社综合文化中心不搞大拆大建

19.04.2016  11:28

  4月13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山东所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将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文化遗产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

  实施意见明确了山东未来5年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任务,提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重在完善提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优化功能配置,配套建设文体广场,面积、功能达到相应标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不搞大拆大建;鼓励城市社区利用闲置商品房,以购买、租借等方式进行建设。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套建设乡村剧场、儒学讲堂、道德文化讲堂和历史文化展室(乡村记忆博物馆)。

  实施意见强调要创新服务方式,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实行错时免费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据悉,山东将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全省各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列入各有关部门与各市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每半年进行调度督察,每年将年度工作台账完成情况作为省级财政奖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