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醉驾受处罚仍不悔改又“进宫”

15.12.2015  15:28

  已到知天命之年,却醉酒驾车屡教不改。12月10日,经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简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1965年出生的简某喜交朋友,还很喜欢喝酒。2012年,简某醉酒驾车被判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吊销驾驶证后,简某于2014年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2个月15日并处罚金5000元。
  虽已多次因醉酒驾车被拘役,简某还是屡教不改、心存侥幸。今年4月30日,简某借了亲戚的轿车到小镇上的朋友家吃晚饭,席间又多喝了几杯,白酒、啤酒都有。当晚10点多,醉酒的他在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回家,在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群众报警后遂被警方查处。
  龙游法院认为,简某醉酒、无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归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无证、曾因酒后驾车受过刑罚需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