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港航局领导带队督查港口码头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21.06.2017  02:41

为切实做好国家环保专项检查的迎检工作,6月14日至16日,湖州市港航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到市本级,德清、长兴、安吉三县辖区内,督查港口码头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组一行先后到吴兴八里店新桥中转场、湖州雀跃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州南方(小浦)物流有限公司、德清县万泊仓储有限公司和安吉(马家渡)长运有限公司五家普货码头,实地检查了船舶污染物上岸接收处置情况,包括是否建造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并正常运转、是否设置船舶生活垃圾回收设施和收集点告示牌、是否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登记台账、是否签订垃圾清运协议等。还督查了码头扬尘治理情况,包括砂石料和煤炭码头堆场、道路设置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实施分区作业;道路上物料散落较多,清理、冲洗是否及时;堆场防风抑尘设施是否完善等。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督促船员开航纠正,责令企业港口码头立即或限期整改到位。督查组还对局属各单位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港航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严格按照《湖州航区船舶污染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同时对照督查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和整改落实,充分做好国家环保专项检查的迎检工作;二要加强现场巡查,着力查纠违法排污行为。要集中人力艇力在码头、锚泊区等船舶密集区进行巡查,重点查纠船舶倾倒垃圾和排放油污水等违法排污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予以查处;三要加强企业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及扬尘监管。督促码头单位切实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及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码头未采取有效措施,应当责令立即或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改正的实施行政处罚;四要营造宣传氛围。要深入水运企业、港口码头进行宣传和走访活动,确保船舶污染防治覆盖航区全线,让每一位船员和从业人员都知道船舶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他们保护水域环境的意识,赢得他们的理解、配合与支持。(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