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司法局成立台州市首家社区矫正检察室

22.10.2014  18:04

  7月30日,温岭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室正式在温岭市局揭牌成立。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晨钟、市政协副主席林文鹤、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万贵、市司法局局长罗华樟等领导出席仪式。这是台州市首家社区矫正检察室。
  截止今年6月底,温岭市司法局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20人,解除矫正273人,现有矫正对象1154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8人,警告35人,重新犯罪1人。社区矫正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涉及面广,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与检察指导,对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活动中的正确实施、维护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和建设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等方面有着积极意义。
  罗华樟局长代表温岭市司法局在会上表态,一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要将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执法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动纳入检察机关的监督内容,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情况,保障刑罚和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二要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要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的力量,确保有人抓事。要健全社区矫正村级工作站建设,构筑社区矫正基层基础防线。要建立社区矫正社区服务综合基地,寓教于劳、劳教结合,强化社区矫正效果。要以社区矫正技能岗位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教育矫正和工作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各项工作都能规范有序的运行,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要加强与检查机关的沟通交流。我们与检察机关在工作中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作配合,要经常性以例会制度等形式开展工作交流,深入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努力解决实际困难,建立良好的互信、沟通与联系机制,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