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25.03.2015  21:43

  近年来,杭州市司法局把握社区矫正社会化属性,坚持以整合社会资源为抓手,内挖潜力、外强联动,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效果。 
   一是探索社会组织“项目化”服务。 在全市范围内好中选优,将“浙江白水教育科学研究院”作为“项目化”服务的试点,参与社区矫正非执法类工作。具体开展“集中教育”和“心理矫正”两个项目:围绕社会认知、法律普及、行为矫治、志愿服务等内容,以公益形式结合具体活动开展集中教育工作;开展心理矫正,通过“团队心理辅导”,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心理辅导,矫正其犯罪心理,实现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传统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对接。
   二是设立准社会团体。 在市级层面建立三个专门性组织,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提供智力支持。建立心理矫治专家团,由18名心理学专家组成,开展业务培训、个案咨询、疑难案件辅导等心理矫治工作;建立教育矫治师资团,由来自高校、社区矫正工作骨干、监狱警察、律师、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18名专家组成,承担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工作;建立社区矫正行知团,由32名具有丰富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理论研究基础扎实、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和日常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主要参与课题研究、成果运用、经验总结工作。“三团”在“社区矫正人才库”下统一运作,发挥作用。2014年,在社区矫正人才库指导、配合下,全市共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评估5000余次、集中教育5万余人次,培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达500余人次、撰写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文章24篇。
   三是整合志愿者组织。 整合松散区域性志愿者队伍,联合团市委、关工委组建了阳光志愿者队伍;按照1:1比例要求,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志愿者小组。整合利用各类自发性的社会力量,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安置、技能培训基地。如余杭区志愿者服务中心,吸纳了全区21家企业法人代表担任理事,招募了760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
   四是配强社会工作者队伍。 在主城区配备120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用于协助开展日常管理和教育,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等,队伍的管理、待遇等按照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2014年,市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全市按照1:20比例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的要求。萧山、余杭、富阳等地参照城区建设模式,已经按照1:20比例要求,完成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