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林业局建立协调机制应对涉林公益诉讼

21.08.2018  12:14

  今年以来,淳安县林业局利用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应对涉林公益诉讼,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共办理涉林诉讼案件4起,其中: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公益诉讼1起,滥伐林木恢复受损的森林资源公益诉讼1起,不作为行政诉讼2起。所有4起案件,林业部门均履职到位,无一败诉。

  自去年淳安县检察院在县森林公安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之后,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为推进应对公益诉讼工作建立了三大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针对涉林公益诉讼,县检察院督促林业部门做好诉前工作,林业部门则及时履职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受损的森林资源,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建立定期沟通联络机制,原则上每星期召开一次沟通会议,通报执法工作情况和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和案件办理情况,并就公益保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互相沟通交流,推动公益保护工作健康有效开展。三是建立执法信息共享和双向反聩工作机制,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可能涉及公益诉讼的行政执法信息或相关线索的,及时将相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从而有效推进林业部门履职到位,积极应对涉林公益诉讼工作。(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