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批示肯定丽水市林改工作

05.12.2016  21:40

  近日,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在丽水市林业局的林改汇报材料上批示:“丽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值得总结推广!”充分肯定该市的林改工作。

  2016年,丽水市依托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不断加大丽水深化林改的广度和深度。一是研究建立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融资政策机制。在云和、龙泉率先开展生态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探索工作基础上,草拟并提请市政府研究《关于推进生态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意见》,目前已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预计年前可正式发文。二是继续大力实施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促进林地规模流转。全市累计新增林地流转面积154万亩,颁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654本,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686家。三是努力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全市新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5.4亿元(累计164.2亿元),余额50.8亿元(占全省近60%份额,居全国第一);其中新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0.97亿元,余额1.3亿元;新发放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652万元;贷款不良率0.18%,风险得到较好控制。

  2016年,丽水林改工作分别在全国林权抵押贷款工作调研座谈会、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现场会上进行典型发言。(丽水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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