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国土局四措并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0.07.2016  21:44

近年来,龙泉市国土局党委始终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保持政治定力,聚焦中心任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与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构建“三级网络”,强化责任落实。 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国土业务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一岗双责”意识,构建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三级责任网络”;班子成员每月召集分管和联系的科室负责人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对廉洁从政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各科室负责人每个星期召集本科室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思想汇报不少于1次,并要求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专题记录”,由局纪检监察室不定期开展抽查。

二是把握“三个抓手”,强化纪律执行。 深入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活动,特别是新《廉政准则》、《处分条例》出台后,立即组织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党员大会等开展深入学习。全局党员干部签订了《学习条例、准则承诺书》,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准则》和《条例》知识测试、完成测试卷50份,在职党员撰写学习心得47份;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所有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干部职工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进一步健全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去年以来,共进行科室负责人任职内廉政谈话18人次,分别对新录用公务员3人、新招录乡镇国土协管员5人进行集体任前廉政谈话;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今年以来开展明查暗访 10次。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及时转发市纪委文件 5 份,利用办公平台、手机短信发送各种纪律检查通报短信1500多条人次,整顿会议作风纪律4次,对应到会未履行请假手续责令作出检查,并及时把效能检查通报在局政务公开栏张贴。

三是坚持“三项铁纪”,强化权力制约。 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全面推行“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工作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决策;由各科室业务骨干及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组成地价确认专家组,对拟出让地块的评估价格进行集体商议,专家组形成一致意见后对评估价格进行确认;各业务科室严格执行纪检监察监督事项预先报告制度,凡按规定要求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通过市招投标中心实行公开招投标。去年以来,局监察室监督参与采购谈判事项6项,共计节约采购资金30多万元。

四是创新“三个制度”,强化作风建设。 在征地工作坚持实行“图件跟踪制”,即经阳光公示过的征地图件始终跟着征地协议等文本,确保每一征收地块都能在图纸上体现并落实,有效杜绝了征地过程中的党风廉政风险;由单位纪检部门牵头不定期组织开展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专项督查,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财务检查及经济责任审计;为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第三方民主测评回访三级督查制度。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当月的服务对象办结回访表实行跟踪抽查,确保群众办事满意率达到90分值以上。分管局长每季度对科室回访汇总表进行电话回访,督查科室回访办事满意率的真实性。局长每半年至少抽查一次分管局长督查结果。同时严格运用督查结果,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