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安监局“四个突出”铸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新局面

18.07.2018  22:50
  慈溪市安监局积极顺应安全生产改革发展要求,聚焦行政执法主责主业,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在新形势安全生产工作中展现新作为。今年上半年,慈溪市安监系统共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61家、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481份、查封(扣押)决定书14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强制执行申请书2份。全市共立案212起、罚款320.72万元、事前罚款金额215.91万元,立案数、罚款总额和事前处罚金额都居宁波第二。   一、突出一个“联”字,形成行政执法最大合力。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市级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成立了慈溪市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每半年组织一次联席会议,充分履行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与市法院、政法委、公安、反恐、消防、环保等部门联动,对专业性强、争议较大的案件,提前与市法院进行沟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对涉及多行业领域的案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工作职能,推动形成安全生产执法合力。慈溪市安监局在加强部门协同的基础上,明确由分管行政执法领导协调镇(街道)、公安等部门,指挥靠前,协调在前,确保一线执法不发生意外。二是加强上下联动。将个人处罚不足2万元,单位不足5万元的行政处罚下放至18个镇(街道),形成执法全域化。通过业务指导和沟通,基层执法工作能力得到了普遍加强。建立每月通报、点评机制,有力促进科室、镇(街道)互学、互比、互进。今年上半年,镇(街道)作出现场检查记录666(份),责令整改指令书285(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27(份),作出行政处罚116起,罚款68.21万元,立案119起。三是加强内部联动。打破科室壁垒,多科室持续联动、衔接,实现执法队伍随机组合,最大限度利用执法人员,解决了“一人请假全科室瘫痪”的执法困境,为建立长效执法机制进行探索。细化责任分工,力推全员办案,形成以大队为主力、各科室主抓专项执法的新局面,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不同科室、大队间形成了比数量更比质量的风潮。   二、突出一个“实”字,发挥行政执法最大效能。一是执法出实招。针对慈溪市安全生产特点,陆续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小微企业、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开展了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重点违法行为。通过检查排查、网格员巡查、奖励举报等途径,扩大行政处罚案件来源,在执法过程中保证行动快、反应快,一接到举报,不管时间地点都及时赶赴现场,保证了违法行为查获率。全市共办结危化、烟花爆竹等案件21件,处罚65.3万元。二是执法有实效。坚持“执法是手段,处罚不是目的”的理念,严格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提前一个月公布执法对象名单,并探索建立“‘123’工作程序”(“1”是在出具整改指令书时,对于企业存在的问题、如何整改、可咨询人员予以一次性说明;“2”是在整改期限到期前,对当事人进行二次提醒,是否已按要求整改到位;“3”是整改坚守“严、全、实”三字诀,严标准、全覆盖、重落实,达到以执法促整改的效果,真正发挥执法的实际作用),当好当事人的整改督查员。上半年度作出处罚的196家企业已全部按期完成整改复查,仅1家企业未按期上缴罚款。   三、突出一个“统”字,营造行政执法最优环境。一是将执法重点与上级要求相统一。紧紧围绕宁波市“铸安”系列行动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低小散”块状产业整治提升行动、工业企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提升工程等重点工作部署,着眼于安全生产高危行业领域、“四无”(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问题企业(作坊)、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更加有的放矢。二是将执法手段与监管措施相统筹。在狠抓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统筹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推进各类安全隐患整治、牵头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三场所三企业、群租厂房等专项整治,发挥基层“一张网”作用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强化关键时段安全防范,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到源头监管与行政执法倒逼“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四、突出一个“精”字,夯实行政执法最牢根基。一是加强培训帮带,做到业务“精通”。建立执法人员全覆盖的业务交流群,对执法业务实现日常化探讨、经常性点评,每个委托处罚案件需经市局“三重”审核,审核中发现的有代表性、有共性的问题,由审核人在交流群中予以点评说明,形成示范案例。在镇(街道)委托执法初期,由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执法骨干分片区负责督导镇(街道)委托执法,通过集中学习、实地办案,协同办案、一对一帮扶,最终实现安监所独立办案,使镇(街道)对安监行政执法由“惧、推、软”向“敢、争、硬”转变。二是规范执法过程,做到办案“精致”。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详细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全面告知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违法后果的严重性,使得当事人充分认识到错误,积极配合行政处罚,处罚后按时缴款,当前全市罚款收缴率达到9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案件审查及谈话程序,要求每个案件必须经办案人员及法制员两次审核、两次谈话,实现行政执法“零瑕疵”;每半年对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实现全系统执法人员交叉评查,逐一对案卷进行点评,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并保证在下次案卷中不再出现同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