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司法局以“四位一体”推进社区矫正帮扶工作

13.03.2015  01:04

  近年来,象山县司法局坚持监管与帮扶并重,教育与帮扶齐抓,积极拓展社会化、常态化帮扶渠道,有力推动了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一是实施“多元化”教育。 科学制定社区矫正教育大纲,将《社区矫正导论》《社区矫正专业方法应用指南》《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理论知识和规范性文件列入其中。利用司法所每月集中学习机会,抓好入矫教育、中期教育和解矫教育三大环节,保障矫正教育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依托60个社区矫正工作站,对全县在册的315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 “多对一”结对教育。工作站整合志愿者、社区干部、司法所干部、社区民警等人员组成监管小组,通过定期进行走访,面对面、心贴心地进行法制教育、思想交流,促使社区服刑人员遵规守纪。
   二是推出“菜单式”服务。 发挥21个传统公益劳动基地作用的同时,借助社区矫正综合基地“阳光创业园”和“曙光育新员”,分期分批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基地开展综合教育。建立“菜单式”社区服务机制,结合每位社区服刑的特长,制定科学、合理的社区服务计划。在保证每月不少于8小时的公益劳动时间前提下,选择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分别接受各类职业技能教育,使其掌握一定技术,重新树立创业或生活信心。去年以来,共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技能培训219人次。
   三是提供“个性化”辅导。 实施“一对一”专业心理矫正。定期联系县职业技术学校的国家级、省级心理辅导教师和医疗机构中的12名咨询医师作为心理矫正工作者,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各自不同的管理等级,因人而异,对症下药,制定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治方案,开展心理疏导,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自2014年以来,共有65名社区服刑人员接受心理健康教育或心理咨询,有效增强了心理矫正的效果。
   四是开展“社会化”安置。 落实社会帮扶政策,协调解决好符合条件人员的低保、医保、劳保等实际困难。去年以来,共为社区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164人,帮助27人实现就业,落实困难救助23人、低保2人,发放救助金3.4万余元。动员驻社区的法律顾问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其实现融入社会“软着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