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林业局三举措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01.07.2015  13:04

  为进一步保护好古树名木资源,促进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江山市根据《衢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和《江山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出台了三项举措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一、进一步认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等诸多方面的价值,是不可再生和复制的宝贵资源。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对于弘扬历史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江山市林业局从建设“绿色江山”、“生态江山”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宣传,使各地各单位充分认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衢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和《江山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开展保护古树名木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爱树、植树、护树的优良传统,增强干部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摸清古树名木保护情况。以市政府挂牌公布的名木古树和名木古树后备资源为主要排查范围。重点排查我市境内被衢州市列入“十大树王”和“百佳古树”的名木古树的病虫害危害和防治情况,自然灾害或人为活动对古树名木的损害和防范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挂牌情况及需纳入保护名录情况。

  三、落实措施,依法加强古树名木保护。重视排查工作,以此为契机全面摸清古树名木资源分布和生长状况,深入挖掘古树名木蕴含的人文故事、村规民约中与树有关的乡风乡俗等,及时更新和完善档案资料;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人),对存在危害的古树名木,切实督促责任单位(人)积极采取抢救措施,限期排除妨害;对病虫害特别严重、生长势极差等濒危古树且管护责任单位缺少资金和技术力量难以自行组织施救的,按照“先高后低,先重后轻”的原则,确定抢救和防治对象,及时组织开展救治。(江山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