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省建设厅就《浙江省宗教建筑规范》(讨论稿) 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

24.03.2015  19:03

3月24日,省民宗委、省建设厅在杭州召开《浙江省宗教建筑规范》(讨论稿)征求意见会,全面征询省级有关部门及建筑设计领域、宗教研究领域专家学者意见。省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国土厅、法制办、建设厅等有关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及杭州、温州、台州三地民宗局负责人,《规范》(讨论稿)编制组人员等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沈济黄、景政治、许世文、丁东荣、袁子瑶、陈荣富、陈永革等建筑、宗教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共同研讨修改《规范》(讨论稿)。省民宗委莫幸福副主任主持会议。

省民宗委介绍了《规范》(讨论稿)编制的背景和目的,省建设厅介绍了《规范》(讨论稿)编制的整个过程。会议围绕《规范》(讨论稿)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与会人员高度评价了《规范》(讨论稿)的立意,充分肯定了《规范》(讨论稿)的整体设计和定位,并针对部分内容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省级各部门则结合各自职责,对《规范》(讨论稿)所涉及内容进行了分析和论证。经过充分讨论,与会人员从总体上肯定了《规范》(讨论稿),一致认为《规范》编制工作响应了基层的迫切要求,适应当前全省开展“三改一拆”工作的大环境,有助于我省宗教建筑的整体规范和品质提升。

专家学者建议下一步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继续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工作,让编制《规范》这项创新工作更加全面和完善;二是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针对一些核心问题、关键环节,做好方方面面工作,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宗教界充分认识到《规范》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良苦用心;三是要选择合适的时机出台《规范》,掌握工作主动权,防止误读和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