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17岁少年遭多人追打致重伤 打人者最重获刑4年

04.12.2014  14:09

  中新浙江网12月3日电(见习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应雨轩)17岁的少年小磊(化名)惨遭十几人追打,不惜跳河躲避。而当少年下跪道歉时,这伙人仍不依不饶,继续砍打少年,将其打成重伤二级。

  今年6月16日晚,小磊在朋友位于浙江台州楚门镇的出租房内玩耍。当天晚上,其中一位女性朋友接到杜某邀请她吃宵夜的电话,在旁的小磊接听电话后与杜某那方发生争执,双方约好地点准备斗殴。

  当小磊及另外二名朋友赶到约定之地时,看到对方的阵势,完全被吓到。却原来,杜某、杨某在电话里与小磊发生争吵并相约打架后,杜某等人纠集了黄某等十余人到达现场,并且携带着三、四把刀具。

  杜某、杨某等人的目标只有小磊一人,在小磊到达现场后,杜某等人对准小磊拿刀砍他,孙某等人则是对小磊一顿拳打脚踢。小磊为闪躲这伙人的追打,逃入河中。

  “他们好多人一起追着我打,我一直往前跑,看到一条河,我就跳进去了。他们看到我进了河里,就叫我上岸道歉,说只要道了歉就不打我了。”而当小磊上岸跪下同杜某一伙人道歉时,这伙人却并没有放过他,黄某从杜某手中拿走砍刀砍在小磊身上。后来,小磊趁着这伙人不注意逃走。

  之后,小磊被赶来的朋友送往医院治疗。经法医鉴定,小磊损伤为脾脏破裂,已达重伤二级程度。

  之后的几天,杨某、杜某等一伙人接连落网。后来,调查发现,这伙打人者年龄都不大,是一帮年轻人,最小的杨某才17岁。几个“帮凶”更是为了所谓的朋友“义气”才出手“教训”小磊。

  如今,这伙“逞强争霸”的打人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记者12月3日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四年,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其余黄某、杨某某、孙某等4人则以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四年不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