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09.10.2015  17:18

浙旅发组办〔2015〕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浙江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浙江省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浙江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全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浙江旅游公共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批示精神为统领,积极融入“两美浙江建设”“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中心工作,把抓厕所革命作为从小处着眼、从实处入手、提升旅游品质、促进文明建设的务实之举,以厕所为突破口,推动全省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完善,全面推进文明旅游建设,加快将旅游业培育成为万亿产业,率先在全国建成旅游经济强省。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

  利用3年时间,通过政策引导、部门联动、资金补助、标准规范、监督考核等方式,采取“新建与改建结合、养护与提升并举”的方式,使全省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旅游线路(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交通集散点(包括旅游集散中心、机场、火车站、码头等)、旅游餐馆、旅游娱乐购物场所、休闲步行区等重点区域的旅游厕所达到国家旅游厕所质量等级标准。3年内全省共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4787座,其中新建3040座,改扩建1747座。到2017年底,全省旅游厕所实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成为全国旅游厕所革命示范典型。

  (二)阶段目标

  2015年,全省共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2199座,其中新建1351座,改扩建848座。使A级旅游景区、旅游干道、重点交通集散点、重点乡村旅游点、重点旅游餐馆、重点旅游娱乐购物场所、重点休闲步行区的厕所数量充足、达到旅游厕所质量等级标准。

  2016年,全省共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1398座,其中新建897座,改扩建501座。使一般旅游景区、主要旅游线路、大型交通集散点、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餐馆、大型旅游娱乐购物场所、休闲步行区等的厕所数量充足、达到旅游厕所质量等级标准。

  2017年,全省共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1190座,其中新建792座,改扩建398座。使所有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乡村旅游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购物场所、休闲步行区等的厕所数量充足、达到旅游厕所质量等级标准。旅游厕所品质得到全面提升,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内70%以上的旅游厕所达到AAA标准,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内40%的旅游厕所达到AAA标准,3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A级景区内20%的旅游厕所达到AAA标准。

   三、重点工作

  在全省实施旅游厕所革命“3311”工程,加快旅游厕所建设,创新管养机制,倡导清洁、舒适、健康和文明如厕的先进厕所文化,全面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旅游发展和品质提升。

   (一)抓好“三个一”,引领旅游厕所革命大局

  1.开展一次摸底。各地、各部门要对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旅游线路、交通集散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购物场所、休闲步行区的旅游厕所分布数量、规模、档次进行全面摸排、调查、核实,切实摸清底数,分析存在问题,谋划提升方向。

  2.编好一个方案。把旅游厕所建设作为《浙江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核心内容,制定旅游厕所发展的目标任务、空间布局、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各地要根据当地旅游发展实际,制定旅游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3.开好一次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省旅游厕所工作现场会,部署相关工作,总结经验成绩,表彰先进典型,切实推进全省旅游厕所建设和改造工作。

  (二)实施“三大工程”,推进旅游厕所建设

  1.建设提升工程。各地要按照旅游厕所革命行动方案,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分步实施,对照国家旅游局新修订的《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和各地实际,宜改则改、宜建则建,做到旅游厕所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符合标准。一是试点先行。旅游经济强县(市、区)、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和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县(市、区)要探索先行,形成示范,带动全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取得全面突破;二是突出重点。着力推进热点、重点区域旅游厕所的建设改造,国家4A级以上(含4A级)景区、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是旅游厕所革命的重中之重,重点培育创建5A的4A级景区和重点培育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的省级旅游度假区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三是示范推动。实施旅游厕所“双千示范工程”,在全省打造1000座新建旅游示范厕所,1000座改建旅游示范厕所。通过树立典型示范来引领厕所革命的方向,推动旅游厕所全面实现提档升级;四是全面推进。各地、各部门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全面推进各类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旅游线路、交通集散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购物场所、休闲步行区旅游厕所的建设改造,优化旅游厕所环境,提升旅游形象。

  2.技术革新工程。一是在旅游厕所建设过程中,各级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厕所标准的宣传和推广,引导各地各单位对标建设。同时旅游厕所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环保实用”原则,倡导节约环保、就地取材,积极采用节水、节能、除臭等新技术、新材料,力争做到与周围环境和谐统一,建设生态环保、实用美观的旅游厕所。二是积极推进智慧旅游厕所工程。各地在智慧旅游、自助导游手机APP软件和旅游网站上要融入旅游厕所便民指南,有效解决游客寻厕难问题。

  3.文化创意工程。将文化创意和设计与旅游厕所有机结合,旅游厕所外观和内饰要突出特色化、艺术化,功能设施要注重人性化、科学化。一是要重视旅游厕所设计,建筑设计方案力求体现地方特色、文化品位和人文关怀,各地要积极组织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旅游厕所设计大赛,努力提高旅游厕所设计水平。二是要在全省开展优秀旅游厕所案例征集活动,汇编成册,展示我省旅游厕所革命行动成果。

   (三)探索“一套模式”,保障旅游厕所管理养护

  “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坚持以“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理念推进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是旅游厕所革命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在坚持公共性、公益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个性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建设管理机制,创新“以商管厕、以商养厕”管理模式,倡导向社会购买服务。一是景区景点内的厕所,可与景区内的经营服务项目结合;二是在街道等公共场所的厕所,可与商铺、摊位、广告运营等有机结合;三是更大范围的城市厕所建设管理,可以采取公私合营等市场化模式。政府统筹规划布点并提供土地、资金、税收等相应配套政策,由专业化、集团化、连锁经营的厕所管理公司、保洁公司和社会团体参与建设管理,共同推进旅游厕所工作。

   (四)建立“一项机制”,强化旅游厕所工作督查

  一是建立全省旅游厕所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各市于每月5日前登陆网上平台填报上月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进展情况。二是通过线上微信、线下问卷等调查形式,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和“游客最满意旅游厕所”“最美旅游厕所”等评选活动,每季度一次向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社会公众通报各地旅游厕所建设改造情况和游客满意度调查结果等;三是建立专业监督检查队伍,定期对各地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向各地政府通报检查结果,调动各地旅游厕所项目建设和提升的积极性。   

  四、实施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旅游厕所革命对于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旅游业品质和促进文明旅游建设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推进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作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和文明素养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建立由省旅游局牵头的工作机制,研究和协调化解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并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

  (二)加强协作,合力推进。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市、县(市、区)政府是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本地区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和责任主体,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行动任务。要建立健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作,合力推进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

  省旅游局牵头协调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国家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点、星级饭店旅游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省农办负责指导全省农家乐旅游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省发改委负责指导各地推进旅游厕所项目建设;省财政厅负责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补助资金的筹措和落实;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国家级、省级地质(矿山)公园旅游厕所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旅游厕所用地报批;省环保厅负责指导有关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做好自然保护区旅游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省建设厅负责指导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城市公园广场旅游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指导高速公路业主和客运站业主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内旅游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省水利厅负责指导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旅游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省林业厅负责指导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旅游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省商务厅负责指导休闲街区、餐饮点、娱乐购物点旅游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省文化厅负责指导国家级和省级文保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经典景区(点)旅游厕所的建设和改造;省卫生计生委要积极推进乡村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乡村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的技术服务和效果检测工作。

   (三)出台政策,加强扶持。 各级财政要根据实际安排资金用于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农办、建设等相关部门和高速公路、客运站的建设及经营业主要安排资金保障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省旅游补助及贴息专项资金向旅游厕所建设倾斜,并根据各地旅游厕所建设情况,将旅游厕所建设作为转移支付分配因素。发改、财政、建设、国土、交通、林业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旅游厕所项目规划、用地审批,各地可在税费、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共同推进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管,强化考核。 把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情况作为全省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县、旅游综合(专项)改革试点县、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美丽乡村、交通环线等工作相关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各部门开展各类行业等级创建评定的必备要素,对厕所新建和改扩建不力、疏于管理、问题突出的相关企业,一律取消或降低其服务质量等级,其申报的所有评定、认定事项一律执行“一票否决制”,引导和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做好旅游厕所的建设和管理。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把厕所革命与文明创建等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各地开展旅游厕所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督促落后地区,营造浓厚氛围、形成思想共识,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旅游厕所建设,居民和游客文明如厕,爱护旅游厕所设施设备和环境整洁,尊重旅游厕所管理人员的劳动与服务。积极提倡、鼓励社会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厕所向广大游客免费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