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小姑娘报恩却把老板娘送进了牢里

29.09.2015  13:29

  潘某在永康摆了个夜市摊,卖卖自己加工制作的卤味鸭脖,生意还不错。三年前,鸭脖摊前来了一个瘦弱的小姑娘,潘某看她可怜,便递过去几根鸭脖子。

  时间久了,潘某收留了小姑娘在摊位上帮忙,甚至包了她的吃住。

  然而,故事在半个月前发生了逆转。这个好心的老板娘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4千元,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送”她走到这一步的,就是当年那个小姑娘。到底是怎么回事?

  卤味摊前来了个瘦姑娘

  对着鸭脖子直咽口水

  潘某是江西人,80后,前几年看着卤味生意不错,她一个人在永康做起了卖鸭脖的小生意。她白天买材料在出租屋里自己加工制作,晚上推着小三轮去夜市卖,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有好几百块收入,比在老家打工强多了。

  2012年的冬天,潘某像往常一样推着三轮车出去摆摊,那天很冷,路上没什么人,生意也很冷清。这时候,摊位前来了一个小姑娘,看上去才十来岁,瘦得皮包骨,脸上也脏兮兮的。

  小姑娘在摊位前来回走了好几圈,看着鸭脖子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潘某觉得她实在可怜,就拿起一根鸭脖递过去:“拿去吃吧!”

  小姑娘受宠若惊,刚开始还不敢伸手接。

  接下来的日子,小姑娘每天都来潘某的摊位前。刚开始,只是从潘某那里拿些吃的,后来她索性给潘某打起了工,撑袋子、找零钱,有时候还提醒老板娘算错钱了。看小姑娘干活挺麻溜,潘某就把她留下了,包揽了吃住。

  等到2013年过年,小姑娘说不想干了。不过,她有时也会回来看看这个好心老板娘,潘某每次看到她来,也还是照例给她些吃的。

   知道小姑娘送来的是赃物

  但她舍不得退回去

  2013年新年过后,潘某照例出摊卖鸭脖,还没开始招揽生意,小姑娘就又来了。这回,她手里捧着一台黑色的笔记本电脑。

  “这是哪儿来的?”潘某疑惑。

  “阿姨,你放着吧,没人会找到你的。”小姑娘把电脑递给潘某,镇定地说。

  这下,潘某心里大致清楚了,这个电脑很可能是偷来的。

  虽说是个老板娘,但潘某自己也出身贫寒,平时爱贪点小便宜。平时去菜场买做卤味的食材,她也会好好砍砍价,偶尔捡到几块钱能乐呵好几天。

  眼下,小姑娘送来一台电脑,她自然是想收的。可是东西来路不正,收了难免心里不安。

  “我也算帮过她不少,给她吃给她住,还给她零花钱,这一台电脑就算是自己应得的回报好了,反正也不会找到我,不拿白不拿。”想到这儿,潘某释怀了。

  潘某把电脑收进三轮车里,然后热情地招呼小姑娘吃东西。

  收了价值7000多元的赃物

  老板娘贪小贪进了牢里

  后来,小姑娘又陆陆续续“送”给潘某几部手机,虽然知道这些东西都来路不正,但潘某纠结到最后还是收了。前前后后,她一共收了两部苹果手机、一部三星手机和一台三星笔记本电脑,价值7000多元。

  这些手机和电脑,潘某不仅自己用着,还分给丈夫、外甥女。

  2015年4月底,小姑娘又来了。

  “好久不见,这段时间去哪儿啦?”潘某关切地问道。

  小姑娘从兜里掏出一部白色苹果手机递了上去。和以前一样,潘某最终收下了,之后递上一根长长的鸭脖,小姑娘边津津有味地啃着,边跟潘某挥了挥手走了。

  没过几天,警察找到了潘某。

  原来,丢手机的失主报案,警方抓到了小姑娘,小姑娘也如实交代了赃物的去路。果然,民警在潘某的住所搜到了涉案的电子产品。

  “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贪小便宜贪到牢里去了。”潘某低着头,无比懊悔。本报通讯员金灵美本报记者吕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