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29.07.2015  11:50

 

【本站7月29日讯】深化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是当前农村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财政厅、发改委联合出台的《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瑞安市制定了《瑞安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目前改革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先行开展小型水利工程调查摸底。 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为基础,水利部门牵头组织,镇街密切配合,以村为基本单元深入细致地开展小型水利工程调查摸底,对全市改革涉及的小型水库、小型水闸、本市级及以下河道堤防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农村供水工程等五类水利工程进行分类,及时完成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界定、登记造册工作。据统计,全市共有小型水库28座,小型水闸215座,堤防91.32公里,取水泵站532座,堰坝101座,渠道1096公里,农村饮水工程269座。

 

积累经验创新工程运行管护模式。 瑞安市不断探索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模式,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及社会化等多种管护方式。一是实行专业养护队管理。瑞安市水利局于2011年开始先行对沿海标准海塘实施管养分离,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物业化管理,从刚开始的30公里到现在的45公里,实践证明这种管养方式很成功,多次被温州其他县市学习借鉴。二是推行区域化集中管理。以江北灌区为开展“以大带小,小小联合”模式的试点,将该辖内的2座水库、21座沿江水闸、8公里陶溪渠道和1座陶溪堰坝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强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责任主体,切实提高水利工程区域化管理的效能。三是建立用水合作组织管理。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为助力,充分发挥全市588名村级水利员的作用,组建农村水利合作组织,尤其是村内联户、村集体兴建或跨村工程等,可采用这种方式行使经营管理权。

 

树立典型探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在海塘物业化管理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瑞安市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陶山镇、湖岭镇为“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镇”,并选取不少于3种类型的小型水利工程先行先试,贴近实际、探索实践,丰富改革经验。经各方研究讨论,现已经明确选择陶山镇彭坑水库、上岙水库以及丰荆翻水站工程开展物业化管理,选择湖岭镇溪坦村供水站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和运行管护机制的创新,以试点镇街建设为引领,做到先行先试、典型推进。

 

积极谋划整体推进水利改革工作。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按照“一年试点、三年推广、五年基本覆盖”的进度要求,试点任务在年内完成,2016年开始全面推广,到2017年全市改革覆盖面达到50%,到2019年基本覆盖全市所有小型水利工程,到2020年全面实现改革目标。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将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纳入各镇街水利工作目标考核,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由水利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与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挂钩的奖补办法,以奖代补,先改后补,不改不补。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资金预算,保障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四是强化技术支持。加强对小型水利工程的行业监督,水利局专门成立技术服务指导组,分赴各镇街进行技术服务和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