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专偷熟睡网虫候审期间仍不停手

27.10.2015  10:41

  凌晨时分走进网吧,专对上网时睡着的网虫下手,多次盗窃。近日,缙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处盗窃嫌疑人小七(化名)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以罚金1万元。
  1996年出生的小七是贵州瓮安县人,从小父亲在外打工,母亲离家出走,跟随叔叔长大。初中毕业后,小七跟随父亲来到缙云县壶镇镇打工。起初,小七不爱讲话,只埋头工作,但自从学会上网以后,就越来越不让人省心。旷工、沉迷游戏、整夜不归,为了上网费用,开始偷拿家里的钱,甚至将手机都卖了。
  4月24日,小七父亲接到警方通知,小七因盗窃被刑拘。小七父亲火急火燎地赶到派出所,得知小七分别于3月17日、4月15日、4月22日的凌晨时分,在多家网吧对那些通宵上网睡着的人实施盗窃,获取财物共计3000多元。念其初犯,警方对小七采取了取保候审,并于5月21日予以释放。本以为他会改过自新,然而不到3个月,他又一次犯案,被民警抓获。
  据小七交代,自被取保候审后,他就一直没有工作,整日上网。8月2日那天,实在没钱了,他就在网吧里物色了猎物,偷了两部手机,卖了1500元。经鉴定,这两部手机价值6120元。
  经检察院起诉,法院认为小七多次盗窃,且盗窃金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