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物应有敬畏之心

14.08.2018  19:53

  近日,一尊四川安岳石窟佛像广受关注,佛窟变“佛哭”的新闻一直在发酵。有网友调侃:“千年佛像就这样被修成了‘喜洋洋’”“眼怀慈悲、神态安静的神佛生生被画成了地主家的胖儿子”。

  这尊佛像为宋代雕造,2012年公布为省级文保单位。在佛像被“毁容式”妆彩的新闻引发网友热烈讨论之后,安岳县官方微博证实这是20年前该文物还未登记为省级文物时群众自发妆彩的,当时文管所所长得知相关消息后,立马带人阻止,所以只有几尊佛像上了彩。

  同样的“毁容”妆彩的悲剧不止一起,这也让我想起了几年前杭州西湖边的“秋水山庄”门楼修缮引发的风波。

  文物修复本是好事一桩,现在却帮了倒忙。这种“损毁式”修复,往轻了说,是毁坏了一件文物,往重了说,这些文物上所承载的历史也被不合理的修复覆盖或者毁损了。

  对文物不合理的修复不是一个感叹一句“土味审美”就可以放过的笑话,毕竟文物或古建不止是贵重的物品而已。对于历史研究来说,类似这样损坏文物的行为极有可能造成研究的断代和空白。

  文物修复是一门学问,不是你我都行的儿戏。我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该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从“到此一游”的刻字,到名人墓葬遭泼墨,再到各种奇葩的文物、古建修复,我们不禁反思,为何文物遭损毁的悲剧一次次重演?我想,这背后有主客观的原因。从客观层面而言,文物保护的监管,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人员配备上,存在真空地带和盲点,特别是野外文物,分布广泛,形态多样,有时候确实是防不胜防,装了摄像头,立起了各级文保单位的石碑,不少还是遭遇了刻字、偷盗的厄运,我想,这归根到底还是公众对文物,对这些老祖宗留给我们的财富没有一颗敬畏之心。如果每个人都知道这些看起来不起眼或者不好看的古物的重要性,或者知道蕴含在这些文物背后的历史人文故事,相信就不会像现在这般随心所欲地下笔胡乱修改一通了吧。此外,我想,除了最起码的拥有一颗对文物的敬畏之心,对我们博大精深的上下五千年历史的学习和艺术审美的教育也是必要的。木心先生曾言:没有审美力是绝症,知识也解救不了。当一个民族的美学教育,跟不上物质充盈的步伐,不仅各种喜剧、闹剧频出,悲剧也会接踵而至。

  文物修复,不止是修补器物,更是触摸我们未曾谋面的历史,中国不是没有修复文物的高手,希望如此辣眼睛的修复不要再出现。很多文物都是独一无二的,经过数百数千年存留至今已经不易。悲剧一旦酿成就无法挽回,请更珍重地对待它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