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全面启动村经济合作社股改 大伙儿排着长队迁户口要回农村当“股东”

26.11.2014  13:02

  “今天你迁了吗?”在富阳,这句话成了时下许多人见面打招呼的问候语。从富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办、房管处、房改办到各基层派出所,都挤满了办理户口迁移相关手续的人群。
  这波户口迁移潮,源于该市正在火热进行的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记者从富阳市深化农村确权赋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富阳决定全面启动并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改,全市276个行政村改革基准日统一确定为2014年11月30日24时。所以,符合条件的享受对象都想赶在基准日前把户口迁到农村,以获取股权。

   股权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
  富阳计划到2014年底,全市80%左右的村经济合作社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基本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到2017年,基本建立起“确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体系,实现社员对集体资产产权长久化、定量化享有。
  村集体资产有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三大类。本次股改在资产量化上,一般只将经营性净资产纳入折股量化范围,资源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一般不在量化范围,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继续按照原承包关系经营保持不变。通过清产核资、股权界定、股权量化等程序,将本村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到人,建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颁发股权证书,股权证书仅作为村集体收益分红的凭据,不作为安置房、房屋建设等分配依据,同时也不是为了分光集体资产。通过固定广大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消除农民进城镇落户的后顾之忧。
  这次股改以设“人口股”为主,“农龄股”为辅。股权确定以后,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也可在满三年后在持股成员(股东)内部协商转让,但不得退股提现。
  “人口股”也称“人口福利股”,原则上以2014年11月30日24时止实际在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基准。富阳出台的《关于全面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列举了12类全额享受对象、2类酌情享受对象,对于一些特殊群体是否享受人口股,根据实际情况由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农龄股”原则上以1981年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起到2014年止,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的实际年限,但是无社员资格的外来挂靠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录用的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不得享受农龄股。

   确保市民有足够时间办理户口迁移
  这次富阳村经济合作社股改,股权的享受虽然与户籍有着密切关系,但户籍不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股权的唯一依据。迁移人员即使落户到农村,也并不一定能够享受当地村集体经济分配权、承包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享有股份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并经村社员代表会议表决同意;部分户籍不在册的特殊人员,符合相关政策的,经社员代表会议表决同意也可列为股改“人口股”享受对象。另外,“农转非”人员农业户口期间的农龄计算不受2014年11月30日时户籍所在地影响。
  据了解,富阳市公安局从11月25日起简化户籍办理程序: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迁回原籍,可直接在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审核、办理,不需要再到富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安窗口审核盖章。而且,11月30日不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截止时间,公安部门确保每位市民有足够时间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富阳市农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目前办理户口迁移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在股改基准日之前难以完成户口迁移手续的,可以在公安等部门集中办理期间内办理,其户口迁移手续视同股改基准日之前完成办理。(本站编辑 陈洪凯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