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累计333家次物业企业获得财政扶持资金

07.12.2016  23:04

近日,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度杭州市区物业管理扶持资金的通知》(杭财建【2016】102号),经审核确定,2016年度杭州市区物业服务财政扶持资金共计30683133元,涉及物业服务企业123家,物业管理项目370个。市区两级财政1:1承担,其中,市级财政2016年度安排15341566.5元。至此,保障性住房和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财政扶持的三年计划已顺利完成。据统计,2014—2016三年来杭州累计有333家次物业服务企业共申报财政扶持资金8122万元。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发挥现代物业服务业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中的作用,推进保障性住宅小区、老旧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局会同杭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和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执行,共三年。

申请财政扶持的物业服务企业需同时满足服务项目为经济适用住房、农转居公寓或2002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普通住宅小区,正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费标准在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标准(含)以内,申请补贴前一年度该项目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扣分少于5分(含)。财政扶持标准为0.1元/平方米•月,扶持资金列入市、区两级财政年度预算,按1:1分别承担。

下一步,根据各区申报情况,市财政局将市级扶持资金拨付至各区财政局,由各区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各物业服务企业。


(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