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安吉4家单位未经消防检查擅自营业被停业整改

17.11.2014  14:20

  中新浙江网11月16日电(见习记者 张骏 通讯员 夏秋艳)入冬以来,浙江湖州安吉县消防大队对辖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公共聚集场所进行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4家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进行了处罚。

  加强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确保社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积极创建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消防人员对各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整有效、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宣传氛围、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位于安吉县递铺街道迎宾大道的蓝卡商务酒店、凤凰路的安吉递铺银马健身馆等4家单位分别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及《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安吉县消防大队对该4家单位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的处罚。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还就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消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进行了宣传普及,并要求相关单位尽快完成整改。

  相关单位负责人表示,一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完成消防安全开业检查相关审批手续,检查合格后再进行营业。

  为保障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安吉县消防大队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加大检查力度,对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严惩措施,督促相关单位依法落实整改,确保社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