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联合奖惩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8.01.2016  12:11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2014年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考核结果。根据《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23号)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对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等级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银行业监管机构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企业信用评级、信贷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落实奖惩措施。
  此次参加考核的在浙万家企业共1116家,其中,294家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占26.3%;653家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占58.5%;98家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占8.8%;71家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占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