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纪委部署开展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督查工作

11.11.2017  13:29

  近日,浙江音乐学院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督查的实施方案》,部署专项督查工作。此专项督查方案为学院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的配套方案,旨在督促并推动学院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和学院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策部署。

  专项督查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总负责,由纪委班子成员分别担任督查小组组长,纪委办专职纪检干部为督查小组联络员,同时抽调其他党委部门干部、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共同参与。重点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在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是否认真落实上级和学院党委的有关决策部署。

  专项督查工作将结合内部巡察、内巡“回头看”、日常巡查等工作,采取查阅台帐、参会督导、重点督查、随机抽查、组织抽测等办法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全院广大党员、师生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学院建设高水平一流音乐学院确定的各项目标上来。

  督查工作要求学院各级党组织、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工作主题,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凡在督查中发现各级党组织、职能部门负责人学习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检查不认真,监督检查不配合,将一律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