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召开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贯会

22.04.2016  18:30

              今年是《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实施5周年,是国家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第14个年头,也是我省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全部划转到安监系统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第一年,为贯彻国家四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21日,省安监局组织召开全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贯会,对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和职业病危害评估工作作出统一部署。
            省局于少贵副局长参加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地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具体实践,要认真部署,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加强四部门间的沟通合作,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二要精心准备,发动社会参与。紧紧围绕“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这一主题,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职业病防治良好社会氛围。三要紧密结合,注重宣传实效。各地要将宣传周活动与省局年度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重点工作结合,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互动式宣传与参与式宣传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推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市和义乌市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负责人、省宣教中心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并就如何做好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进行了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