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实现省本级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全覆盖

12.05.2015  12:44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连续两年,在省审计厅对单位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的基础上,省质监局也加强了专项审计工作力度,基本实现了省本级47家单位(其中:局机关、14个事业单位、10个企业单位、13个工会、7个协(学)会和2个基建项目)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全覆盖。
      审计结果表明省本级质监系统在控制并减少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等方面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但也有一些单位存在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用,会议或培训未安排在定点饭店、报销附件不全等问题。为此,省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管理切实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从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措施控制支出规模、明确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六个方面要求各单位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