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现海域使用权统一登记管理

30.06.2016  01:26

  经过半年不懈努力,日前,天津市实现海域使用权统一登记管理和海域审批与登记部门无缝链接,登记结果信息与海域审批交易信息共享。

  去年11月30日,天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启动后,立即开展了海域使用权统一登记工作,在建设统一高质量登记系统、重建登记流程和建设一流海域登记窗口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市海洋局紧密配合,依托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开发了海域使用权登记系统,将海域使用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中。过去海域审批与土地登记在海域使用权坐标系设置等环节存在诸多差异,天津市在海域审批和海域登记两项工作中实现了一次测绘的成果共用,登记工作中测绘成果自动生成宗海图,并根据测绘信息生成宗海面积,图形自动校核,同时基本做到审批面积与登记面积零误差,降低了申请人登记成本,减轻了登记人员工作量,实现了审批与登记部门的无缝链接、登记结果信息与海域审批交易信息共享。

  天津市国土房管、海洋等管理部门对海域使用权登记需要与海域使用管理相互衔接的问题分类研究处理,保证依法、依规的同时,变通相关具体技术细节,系统地提出了海域登记流程,实现了登记工作安全、高效、便捷的工作目标。

  天津在市海洋局新增设了海域登记窗口,新增设的窗口与原窗口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办件流程,统一工作程序,统一监督管理。此外,还开展了微信平台便民服务预登记系统,实现海域使用权登记网上预约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