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本月起实施《户籍管理十二项便民服务措施》

03.02.2015  16:55

  大家去公安部门办理户籍业务的时候,是不是都有一种感觉,各种手续实在太繁琐了,而且还要跑不同的地方。现在好消息来了,这种情况将会从这个月起改变。
  2月2日,浙江省公安厅宣布《户籍管理十二项便民服务措施》从本月正式开始实施。便民措施包含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身份证补办等多个方面,不少措施还是全国首创,办理户籍业务真的方便了。
  十二项措施具体会带来哪些便利,我们也特意请省公安厅人口总队总队长阮文广为大家进行了详细解读。
  第一项,实行户口申报事项一地办理。
  解读:这项便民服务措施实行后,大家在办理户口申报事项时,只需到业务相关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相关审核、审批过程会在公安机关内部流转完成,不需要本人在派出所、县(市、区)公安局、市公安局之间转送材料。
  第二项,实施户口迁移网上办理。
  解读:今后在同一个设区市的范围内进行户口迁移时,只需要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在网上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无需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了。杭州在之前已经开始实施了这项措施。
  比如说,原来户口在建德的朋友想要将户口迁到余杭,只需要在迁入地余杭的相关派出所办理手续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有宁波的朋友想要将户口迁到杭州,还是需要到迁出地宁波办理相关手续的。
  第三项,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解读:这是针对确有办理户口申报事项和居民身份证需要的孤寡老人、长期卧床病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众的一项便利措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委托居住地派出所可以提供预约登记、上门办理等特殊便利服务。而且,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的。
  第四项,推行临时居民身份证审签与发放分离。
  解读:大家要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话,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内部审批后,派出所会直接制作和发放证件。也就是说,以后在户口地办理临时身份证是立等可取的。
  第五项,推行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选优服务。
  解读:今后大家在拍摄居民身份证相片时,对不满意的相片,可申请重拍,不过,只有3次重拍机会。
  第六项,提供居民身份证省内就近补领便利。
  解读:这项措施为全国首创。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要补领的本省户籍的朋友,今后可就近选择到户口所在地、工作地、居住地任一户籍派出所,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并书面委托他人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不需要本人再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了。
  第七项,提供居民身份证省外补领便利。
  解读:如果您是16周岁以上、在本省领取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未满二年,因证件丢失,但是人在省外、无法返回的,经过审核后,您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补领手续,不用再次采集自己的人像和指纹信息。
  但是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短期去外省期间丢失证件,比如不能提供在外省的居(暂)住证或大中专院校学生证的朋友,不适用本项便民服务措施。
  第八项,推出居民身份证快递服务。
  解读:大家在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愿选择由邮政速递公司办理居民身份证快递业务;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制证后,会由邮政速递公司以专递的方式直接投递至市民指定的省内地址。邮寄费由申领人在证件到手后直接向邮政速递公司支付。
  不过,大家收到证件后,应当到就近公安派出所读卡,检验证件质量;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交回旧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快递居民身份证收件人的收件地址仅限于本省。
  第九项,制发集体户居民户口簿。
  解读:这项措施也是全国首创的便民措施。集体户口的朋友以后只要征得单位同意,就可以人手一本户口本,办起事来也会方便不少。不过这项措施,暂不支持大中专院校学生的集体户居民户口簿。
  第十项,开通短信、电话提醒服务。
  解读: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口事项审批(核准)结果或者收到制作完成的居民身份证后,2个工作日内会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大家。
  第十一项,推出户籍窗口预约、错时服务。
  解读:这项措施主要为了方便大家在节假日办理相关户籍业务。其中,大中城市城区派出所户籍窗口今后节假日将照常受理户籍事项;城镇和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实行预约受理。此外,工作量大的户籍窗口,派出所还可实行户籍窗口A、B岗轮班工作制或者错时服务制,工作日中午也会安排人员办理业务。
  第十二项,建立投诉、督办制度。
  解读:今后各级公安机关将设立并对外公布户口和居民身份证问题咨询举报电话,专门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事项遇到的问题。对接到的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实行逐一登记建档,逐一组织核查,并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办理结果。(本站编辑 陈洪凯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