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实施“三项补贴”打造应届高校毕业生集聚高地

27.04.2018  15:07


一是推行求职补贴。明确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存档)、再就业。对先落户(存档)未就业的,可申请最长6个月、每月1000元的求职补贴,并开展就业推荐。

二是实施招聘补贴。定期邀请高校在校生来虞参加人才交流活动,并免费提供住宿并按距离发放每人次300、800、1500元的交通补贴,现已吸引应届高校毕业生1359名。鼓励企业参与招才引智活动,按活动级别分类给予财政补助,并统一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高校及人才市场招聘活动,现已组织147家企业赴11所高校参与。

三是发放生活津贴。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紧缺专业全日制专科生,分别发放每年5万、3万、2万和1.5万元的生活津贴,最长为5年。实施人才房票制度,给予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10-50万元房票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