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民宗局“三服务”惠及98%定居少数民族群体

13.02.2015  17:08

温岭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共有壮族、土家族、苗族、彝族、满族、畲族、布依族等 44个少数民族,常住登记少数民族人口 2500 多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达10万人。定居少数民族以女性婚嫁入户为主,家庭经济状况一般较差,远低于我市的平均水平。从实际出发,从急需解决而又办得到的事情做起,加大对少数民族的扶持力度,分阶段、分层次、有重点地解决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经济收入。

一、建立健全帮扶机制,让服务更温情

进一步落实帮扶项目。2014年,开展了市级、镇级“十佳少数民族媳妇”评选表彰、“百名少数民族贫困户”必访必帮、“千名少数民族妇女两癌”免费检查 、“民族情创业贷款”财政贴息、少数民族健康关爱、民族成分复核确认及普通高中温岭籍少数民族学生人均每年1500元和新疆班学生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活动。同时,着力筹建关爱基金,积极发动企业、宗教场所、社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支持民族工作,开展亲情友爱系列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注入少数民族发展事业,切实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学习中的困难。2014年,全市100余户困难家庭约250名贫困少数民族群众得到了困难救济慰问金30余万元;此外,涉及民族成份确认、学生补助、创业贷款贴息、免费体检等少数民族对象2000余人。

二、深化维权内容,让服务更务实

进一步加大维权力度。通过强化源头维权,推进信访代理工作,建立与公、检、法、司、民政、行政执法等部门良性沟通协调机制,协调贫困少数民族群众应获尽获法律援助;通过加大宣讲力度,加大维权典型案例报道,开展“以案说法”宣讲进村入户活动,提高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率;通过定期约谈联系,建立定点定人定责联系制度,及时收集少数民族民情民意,便于有效开展服务指导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组织,努力发挥少数民族之家(工作站)、少数民族志愿服务团、镇级少数民族妇代会、法律援助中心等作用,进一步健全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网络,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免费服务,切实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在子女就学、证照申领、医疗卫生、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2014年,共收集少数民族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32起,解决30起,解决资金达30万多元,惠及少数民族群众300多人次。

三、强化教育培训 让服务更优质

进一步强化技能培训。注重突出专题培训、  加强技能培训、着力综合培训,通过联合相关部门开设社区学校、集中培训等形式,邀请专家、学者等开展家政技能、婴幼儿护理、家政、信仰、美德、健康等免费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激发少数民族群众创业热情,提升少数民族群众创业就业能力。2014年,累计培训少数民族群众6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