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积极探索县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社会化托管新途径

10.08.2015  20:04

近年来,玉环县民宗局积极探索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初步形成以社会化托管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为手段的新途径。借助管理载体,玉环县最大程度提高了全县各镇乡(街道)的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场所内部安全管理不善而导致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由佛、道两协会分别与托管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消防器材购销安装合同及技术指导要求。

二是具体明确的规定各宗教活动场所所购销和安装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质量及交货数量和限定安装的时间,并要求托管方在一个月内全部完成更换安装灭火器。

三是明确强调每半年内托管方必须委派消防专家及有关技术人员到相关教派的活动场所进行器材检查及负责指导有关灭火器材的使用和维护,确保灭火器材正常使用,同时对活动场所其他有关消防设施使用等方面也予以指导和检查,确保各场所管理人员增强安全意识,提升消防器材使用操作技能,提高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自我防范能力。

四是健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县民宗部门每年年初与全县四大宗教团体签定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专职安全员制度,结合托管方委派消防技术专家对消防器材现场使用进行实践性指导的同时,县民宗局还每年邀请消防专家开展消防基本常识的宣传、消防业务知识培训,普及宣传面,进一步提高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自防自救的能力。

五是建立社会化托管跟踪督查制度。县民宗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协同镇乡(街道)宣统办、消防中队等单位科室到各场所进行安全督查。有重点性对各宗教团体和托管方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深入广大场所抽查安全管理台帐,包括场所大型宗教活动安保方案、活动应急预案和节日安全值班情况、现场检查消防器材和场所照明、电气设备等情况,以及托管合同的履行情况等方面。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