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族宗教局扎实推进宗教安全管理工作

28.01.2015  18:25

宁波市宗教部门认真贯彻省民宗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吸取“7.28”江北天主教堂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部署落实安全管理举措,积极探索安全管理办法,推进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努力保障我市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调整完善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职责,专题召开全市民宗局长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通报安全形势,分析安全现状和问题,提出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尤其是在圣诞节和春节两个重要宗教活动时段之前,及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做到早部署早督促,并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商议安保工作,有效加强安全工作监管。

二、重视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针对在安全工作上容易产生麻痹懈怠思想和侥幸心理,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去年以来,市局层面强化安全意识的宣教力度是前所未有的,逢会必讲、逢工作调研必强调。针对民宗干部,在全市民宗局长会议,局全体会议、局务会议上和工作调研时机;针对宗教界人士,在宗教团体和场所负责人会议,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宗教界人士季度读书会上,以及到团体和场所进行工作调研时机,都要通报安全形势,分析安全问题,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底线思维,强调安全责任,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等安全工作理念深入宗教干部和宗教团体及场所负责人的脑中。市局机关组织观看安全宣传片,与市佛教协会、观宗寺一起举行消防安全讲座和联合演习。大部分县市区民宗部门召集街道(乡镇)宗教协管员,宗教场所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邀请当地消防部门专家讲解基本消防知识或组织消防安全演练,努力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基本上做到了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我们还在宗教界大力倡导生态寺院建设、全面推进文明敬香,营造良好的生态安全环境。

三、联合行动,组织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

7.28”江北天主教堂火灾事故后, 我们立即部署启动了规模空前的专项安全排查行动,全面排查问题,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协调专业部门。7月30日,我们主动协调联系公安消防部门、文广文物部门,共同研究商议,制定专项安全检查方案,部署开展分阶段、分层次、分重点的检查行动。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我们组织召开民宗局长专题会议,传达火灾事故情况,部署安全检查任务,要求层层发动、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局层面成立由局长、副局长带队的安全检查组,各处室全员参与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四是专项检查成效显著。从8月初起,全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市级层面,由民宗、公安消防、文广文物部门联合彻查了68处涉及文保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不留盲区和死角;县区级层面,由民宗部门与消防、安监等部门和镇乡(街道)对属地内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以消防安全工作为重点的检查活动基本达到了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由消防部门现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检查工作的第三阶段着重督促隐患整改。此次专项检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326处,到目前已经整改了300处。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明确由业务处室继续协调督促整改,盯住不放。

四、突出工作重点,着力部署指导春节期间安全工作。

针对当前全国各地安全事故频发,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各级政府要求高度重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又值春节临近,宗教领域安全工作形势严峻,我们积极贯彻上级领导指示要求,思想再重视、责任再明确、工作再细化、措施再具体、落实力度再加大。分别在1月15日、16日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市佛教协会九届五次理事会上,总结分析了宗教领域安全工作,部署2015年安全管理工作,尤其强调了除夕烧头香活动和春节期间宗教场所的安全工作,,提出“三防三定三落实”工作要求,即“防火、防盗、防踩踏;定人、定岗、定预案;落实责任、措施、监管”。同时深入基层民宗部门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指导督促进一步排摸分析安全隐患、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细化活动预案、现场管控疏导、应急预案和保障应对等方面的管理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和活动的安全稳定。

五、积极探索,推进宗教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在法制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的要求,以《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探索,研究制定了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办法。在体制机制方面,建立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宗教活动场所分类监管机制、日常安全巡查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安全工作应急和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机制;在具体管理工作方面,着力加强宗教活动、工程建设项目、建筑物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信息管理工作。在新一年努力推进贯彻实施,有效建立“场所负责、团体指导、政府部门监管”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安全监督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宗教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化、规范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