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迅速开展宗教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

13.02.2017  15:05

为认真吸取天台“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落实“2·6”省委省政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连日来,衢州市迅速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一、及时传达,统一部署,制定行动方案。召开会议,及时传达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对各县(市、区)民宗局提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会后,市民宗局立即制定了《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工作步骤和责任落实。

二、迅速行动,全面拉网,开展隐患排查。连日来,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和已经登记编号的民间信仰场所的消防隐患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通过建立《衢州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消防)检查档案》,严格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逐一评估、登记、造册,确保排查到位。

三、明确措施,边查边改,及时落实整治。排查过程中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场所主体责任。针对宗教场所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明确火灾防控工作措施及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措施、预案、限期整改到位。

四、加强值班,建立机制,做好应急准备。要求各宗教场所加强值班备勤,确保第一时间能调集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和有效装备。要求各场所建立健全与辖区微型消防站的联合响应机制,实现火灾救早、灭小。要求各场所做好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确保政令畅通。

五、广泛宣传,开展培训,加强“四个能力”建设。通过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全面营造全员关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隐患认识。发动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等参与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抓好重要节点的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场所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各宗教场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引导疏散逃生的能力、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