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民宗局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7.08.2016  10:31

近日,嘉兴市民宗局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会党员干部对《问责条例》的13条内容、6种问责情形和7种问责方式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并就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督促强调。

会上,民宗一处副处长吴学哲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逐条逐项、原原本本的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建党95周年前夕审议通过的,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的又一项重要的党内法规,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也是党内问责走向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体现,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

市民宗局局长陈国华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的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认真吃透条例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把牢工作方向,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