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民宗局积极构建“政策法规进场所” 常态化工作机制

13.05.2015  15:33

洞头县民宗局加强引导宗教界人士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增强法治意识,积极构建“政策法规进场所”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是统筹安排常态化。将“宗教政策法规进场所”工作与“同心同行·共建和谐”、“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及“六五”普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要求场所将宗教政策法规纳入日常学习内容,引导场所增强学法意识。

二是宣传引导常态化。指导寺观教堂采取报刊角、宗教事务条例上墙等形式,推行场所形成学法氛围,深入场所开展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宣讲活动,同时积极在场所管理组成员、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推广使用浙江手机报、浙江新闻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拓宽法制宣传覆盖面。

三是法制培训常态化。制定宗教界人士法制培训计划,以“小班制”的形式,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场所管理组成员法制培训班,开展政策法规轮训,有效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引导宗教界人士领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宗教界充分发扬爱国爱教、服务社会、和谐包容的优良传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