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安监局首轮安全生产巡回执法检查取得积极成效

22.10.2014  18:33

      嘉兴市安监局于今年4月初首次启动了巡回执法检查制度,采取 “四不两直”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会同有关专家及县(市、区)安监局,对高危行业中的涉危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发现和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首轮安全生产巡回执法检查取得积极成效。
      本次安全生产巡回执法检查,共抽查了9个县(市、区)的24个镇、1个化工园区的55家企业,其中危化品生产企业53家,危化品使用企业2家。共排查出安全隐患317条,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1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5份,责令1家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对3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从检查情况看,危化品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对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及检测。主要表现在静电接地消除仪、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应急器材等失效,输料管路静电跨接松动破损,个别设备、管路严重老化,存在跑冒滴漏的现象,有的电气防火防爆检测、防雷设施检测超过有效期,生产现场原料、成品堆放杂乱,堵塞消防通道,一些围堰围堤出现孔洞、缺口等现象;二是安全设备设施未规范配置。主要表现在防火防爆区域采用不防爆电气设施,安全阀、排空管口就地泄放,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设置不规范,一些高温管道、设备未采取防灼烫措施,有的采用不能导除静电的非金属塑料软管输送危化品,有的配电房安全设施配置不齐全,一些危化品输送管道未标明介质、流向,缺少安全警示标识;三是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能有效运行。主要表现在企业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等未认真开展或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四是危险化学品未专库存放或存放不规范。主要表现在甲乙类危化品存放在丙类仓库或违章搭建的简易棚内,生产车间违规堆放大量危化品成品,同一区域两种禁忌性危化品混合堆放等。同时,在检查中发现有的安评中介机构在被评企业负责人的要求下,未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安全评价,存在打擦边球、推卸责任的现象。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安监局在向企业提出整改要求的同时,已责成各县(市、区)局出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按时复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应当行政处罚的,要求县(市、区)局及时立案查处并执行到位。对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疏漏或存在较多问题的中介机构,均已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进行补充报告或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