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安监局执法工作建设实现“四个转变”

26.10.2015  09:53

莲都区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根据监管形势发展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建设  “四个转变”。

一是由集中型向常规型转变。逐步由过去集中突击检查转向全天候常规型监督管理,做到高危企业、涉尘涉爆企业全覆盖,及时发现各类隐患,严格落实整改。同时将联合执法落实成常态化,每个月安排两个工作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二是由事后型向预防型转变。改变以往问题式管理模式,即在问题产生后根据领导批示、群众反映、媒体曝光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将此种管理方式转变为预防式管理,在事故发生前,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在问题产生之前就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三是由处罚型向服务型转变。围绕说透法理,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重视法律的适用,对适用的法律条款名称、内容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诠释,使相对人可以知晓违反的法律条款以及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性质、违法程度和危害后果,对案件进行客观分析,准确定性,并将使用法律条款及适用自由裁量权的理由作详尽说明,使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性质,处罚和教育得到有机结合。围绕说通情理,尊重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采纳情况以及不采纳的理由、依据进行说明,尤其是不予采纳当事人所提出观点的理由应详尽说明。

四是由单一型向共管型转变。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量大,综合性强的特点,有效形成工作合力。纵向层面实现区、镇街、社区三级联动,依托信息化平台进行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的上报和汇总,横向层面在安委办机制下要求各部门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格局和安全生产执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