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转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省安监局关于做好砂石土矿产开发管理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文件

24.10.2014  20:01

          9月16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省安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砂石土矿产开发管理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4]32号),建立了采矿权设置部门联合踏勘制度、提出了砂石土矿选址的安全生产要求,明确了矿区范围划定原则,确立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产安全设施设计》联合编制、联合审查机制等。为此,日前,国务院安委办将此文件转发到各省(区、市)安委会,供各地工作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