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督查调研我省电梯安全工作

10.11.2015  15:17

      近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司局领导带队,教育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有关同志参加的国务院安委办第三督查调研组,对我省电梯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调研。督查调研组听取了省安委办及安监、质监、住建、教育、工商、交通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关于电梯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就电梯安全立法等工作进行了讨论;现场走访地铁、小区、电梯制造企业和基层监管部门等单位;组织召开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和物业、业委会等相关单位代表座谈会和反馈会,对浙江督查调研情况进行反馈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督查调研组充分肯定我省电梯安全工作。认为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将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平安浙江建设,电梯安全工作得到有效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逐步从“安全监管”向“安全治理”转变,努力构建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企业(业主)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在电梯总量大幅增长和老旧电梯数量逐年增加的“双重压力”下保持电梯安全状况总体稳定,万台电梯死亡率和故障率呈下降趋势。
      督查调研组反馈了四个方面问题。一是电梯维保市场有待规范,维保质量有待提高。电梯维保市场存在低价压价等不正当竞争,维保技术人员短缺,现有人员收入低,总体技能水平较低,难以保证电梯维保工作质量。二是部分老旧电梯维修更新改造经费未能有效保障。尚有不少市、县政府未按照省政府要求建立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经费筹措机制和资金快速提取办法,特别是一些回迁房、保障房等电梯大修改造更新资金落实难,业主反映强烈。三是电梯安全相关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尽管省政府文件明确电梯安全事故后电梯使用管理者负第一责任,但对房屋开发商选购电梯没有责任约束规定,对乘客文明乘梯责任缺乏规定。四是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相对数量多、专业性强的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监管人员数量和专业能力明显不足。电梯安全监管责任很大,基层监管人员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存在队伍不稳定现象。针对这些问题,督查调研组提出六个方面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工作;二是加大老旧电梯改造维修更新力度;三是规范维保行为,提高维保人员素质;四是全面完成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五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标记标识的效果;六是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下一步,浙江将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创新,从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方向积极探索实践,继续走在前列,努力多为全国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