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守青山、护绿水” 林区警长率先行

15.03.2016  05:43

  安吉森林公安为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进一步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安吉实际,借鉴河道警长成功经验,于2015年9月率先提出在森林公安机关实行“林区警长”工作机制,强化林区警长(含林区总警长(局领导)、一级警长(所领导)、二级警长(民警),三级警长(辅警)依法履职。

  林区警长工作机制中,要求各级警长一是当好林区护林员。充分依靠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共同参与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在重点林区村建立了警民合力的“守青山、护绿水”巡防队伍。二是当好信息采集员。经常性到负责林区进行巡查,充分了解掌握负责林区及周边区域的基本情况;定期对负责林区的涉林警情、排摸出的涉林不安定因素进行汇总、梳理、研判;定期组织开展实地走访、广场警务活动,通过面对面交流,广泛听取、搜集意见建议。三是当好工作沟通员。定期与公安法制、预审、情报中心、治安大队、派出所等科室及林业资源、法规、生态办、推广中心等科室开展信息交流、情报会商等工作。建立了与检察院、法院、环保、水利、农业、国土、矿资办等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四是当好情况汇报员。在助力“守青山、护绿水”工作中要及时梳理意见建议、总结成效经验、分析困难问题、制定下步打算,加强信息报送,形成情况报告,定期向林业、公安乡镇街道及林区总警长汇报,提供决策参考。

  在林区警长机制建立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林区巡查27000余公里,走访林农3800余人次,当场化解涉林纠纷26起,在重点林区村建立警民合力“守青山、护绿水”巡防队伍69支。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178起,其中巡查发现92起,当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名,追究刑事责任14起14人;查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51起,其中刑事案件13起21人,收缴、救助野生动物1621只(条)。向乡镇通报各类涉林案件50份166起,开展信息交流、情报会商5次,其中与公检法联席会议中明确了非法狩猎罪适用起诉之情形。(安吉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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